去年,全球最大的BT网站海盗湾遭瑞典政府起诉,而在此之前,多个组织和国家政府已经指责其侵犯知识产权对其采取了各种威胁手段(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国人请放心,中国政府早就对其采取了劫持手段:ban掉其链接,并将访问指向某个搜索引擎)。
近日,海盗湾的创始人终于获罪:Four Convicted in Sweden in Internet Piracy Case,他们被判1年监禁加250万美金罚款,但四人表示将提起上诉,同时,全球的海盗湾支持者采取了从汇款到示威的行动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随之而来的,也包括各国BT网站的自我约束。
有耐心读英语的,可参见BBC:Q&A: Pirate Bay verdict ,不愿意读英语的,可以随意搜索事件的关键词,结果基本都是相关内容。
事件的核心问题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多数讨论的前提假设是:知识产权是应该受到保护的。但是,仔细思考以下的问题,事情还是那么简单么?
1、什么是权利?权利怎样分类(什么是不可剥夺因此应当保护的权力)?
2、知识产权是什么权利?它是伴随知识或产权的出现而出现的,还是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或者可以问:在知识产权概念出现以前?人类的知识成果是否得到了保护?是否同样得到发展?
3、除了以产权的形式保护知识成果,还有没有替代的方案?
4、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一定是正确的吗?(the right is the right?)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一定是善吗?(the right is the good?)或者反过来说,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一定是错误的吗?或者一定是恶吗?